甘肃省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近来下发告诉,决议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全省工伤员工伤残补贴和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待遇进行调整。
据悉,本次调整规模有两类人员。一类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产生工伤并按月享用伤残补贴、按月享用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已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则办理了退休手续、享用退休费或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企业工伤人员,参与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调整,不参与伤残补贴调整。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与工伤保险之后产生工伤,并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月享用伤残补贴、按月享用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伤残补贴调整分伤残等级调整和按退出工作岗位前上班时间调整两种。按伤残等级调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添加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添加81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添加78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添加74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添加70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添加63元。按退出工作岗位前上班时间调整:一至四级伤残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前上班时间不满10年的,再添加11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添加21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添加31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添加41元。五至六级伤残员工,退出工作岗位前上班时间不满10年的,再添加1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添加11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添加21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添加31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爱人每人每月添加36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添加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基础上再添加5元。